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房
3.购买二手房
4.大修自有住房
5.翻建自住住房
6.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7.建造自住住房
8.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9.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0.拆迁购买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住房类
非住房类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城区客户服务部提供)。
2.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总流程
提交材料→ 提取审核→ 提取审批→ 提取支付(一站式服务)
部份提取
1.购买自住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房
3.购买二手房
4.大修自有住房
5.翻建自住住房
6.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
7.建造自住住房
8.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9.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0.拆迁购买自住住房
全部提取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