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住房或竣工交付使用的职工集资合作建房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
2、购房人确需转让的,市房管部门按原价格并按照折旧等情况进行回购。
3、满5年转让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1、甲乙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
2、到对应窗口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填写表格信息。表格的背面有个成交价款。这个成交价是你缴纳契税的依据。
3、网签后,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买卖合同交易资金划转声明等。然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4、然后到对应窗口缴纳契税,得到契税票后,立刻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
5、交纳土地出让金,现在叫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6、持相关资料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7、办理登记过户后,领取房本。
镇江市京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京口区京口路137号
0511-85388527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3号
0511-85581868
办理时限
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由买方来取房本了。
办理费用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