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镇江社保办理

[切换城市]
镇江站> 镇江办事指南> 镇江社保办理> 镇江社保转移指南信息

镇江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参加社会保险后流动人员

办理材料

一、养老保险

(一)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发联系函给镇江市社保经办机构。

3.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镇江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发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给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将其历年参保缴费情况录入系统。

二、医疗保险

(一)异地转出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应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和个人账户清算结存手续,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关系转接科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参保人员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3、市区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及时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有个人账户余额需要转移的,由社保支付中心办理资金转移手续。

(二)异地转入

1.单位或参保人员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凭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社保关系转接科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需转移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由社保关系转接科发联系函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给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3.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寄来的《参保变更信息表》,录入医保缴费年限;同时,财务部门收到转移的资金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余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区本级服务网点

电话:0511-89980331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京口路18号

镇江市大市口街道服务网点

电话:0511-85380187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中街95-1号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