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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

英文名:Jiangsu University 简称:“江大”,“JSU” 所在地:镇江 院校代码:10299 类型:综合类

全国重点大学省属重点大学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
  • 江苏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江苏大学在江苏招生计划2020-01-06
序号招生代码批次科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11401提前批贫困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21401提前批贫困理车辆工程231401提前批贫困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41401提前批贫困理电子信息工程351401提前批贫困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61401提前批贫困理环境工程271401提前批贫困理机械电子工程281401提前批贫困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91401提前批贫困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101401提前批贫困理金属材料工程1111401提前批贫困理临床医学2121401提前批贫困理能源与动力工程5131401提前批贫困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1141401提前批贫困理软件工程2151401提前批贫困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2161401提前批贫困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2171401提前批贫困理通信工程2181401提前批贫困理土木工程2191401提前批贫困理物理学(师范)2201401提前批贫困理物联网工程3211401提前批贫困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1221401提前批贫困理信息安全2231401提前批贫困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241401提前批贫困理医学检验技术2251401提前批贫困理医学影像学2261401提前批贫困理自动化3271401综合评价文科法学1281401综合评价文科工商管理1291401综合评价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1301401综合评价文科汉语言文学1311401综合评价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1321401综合评价文科会计学1331401综合评价文科金融学1341401综合评价文科市场营销1351401综合评价文科思想政治教育(师范)1361401综合评价文科英语(师范)1371401综合评价理科财务管理4381401综合评价理科法学4391401综合评价理科工商管理4401401综合评价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4411401综合评价理科会计学4421401综合评价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4431401综合评价理科金融学4441401综合评价理科人力资源管理4451401综合评价理科统计学4461401综合评价理科物流管理4471401综合评价理科英语4481401综合评价理科英语(师范)4491401综合评价理科安全工程4501401综合评价理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511401综合评价理科材料类12521401综合评价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4531401综合评价理科车辆工程4541401综合评价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51401综合评价理科电子商务4561401综合评价理科电子信息工程4571401综合评价理科复合材料与工程4581401综合评价理科工程管理4591401综合评价理科工程力学4601401综合评价理科工业工程4611401综合评价理科工业设计4621401综合评价理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631401综合评价理科化学工程与工艺4641401综合评价理科化学类8651401综合评价理科环保设备工程4661401综合评价理科环境工程4671401综合评价理科机械电子工程4681401综合评价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691401综合评价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701401综合评价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711401综合评价理科交通工程4721401综合评价理科交通运输4731401综合评价理科金融数学4741401综合评价理科金属材料工程4751401综合评价理科临床医学4761401综合评价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12771401综合评价理科农业电气化4781401综合评价理科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4791401综合评价理科软件工程4801401综合评价理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4811401综合评价理科生物技术4821401综合评价理科生物医学工程4831401综合评价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类8841401综合评价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4851401综合评价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4861401综合评价理科通信工程4871401综合评价理科土木工程4881401综合评价理科物理学(师范)4891401综合评价理科物联网工程4901401综合评价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911401综合评价理科信息安全4921401综合评价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931401综合评价理科药学类8941401综合评价理科医学检验技术4951401综合评价理科医学影像学4961401综合评价理科制药工程4971401综合评价理科智能科学与技术4981401综合评价理科智能制造工程4991401综合评价理科自动化41001401艺术2小批艺术产品设计411011401艺术2小批艺术动画211021401艺术2小批艺术环境设计401031401艺术2小批艺术美术学(师范)281041401艺术2小批艺术视觉传达设计201051401艺术2小批艺术数字媒体艺术201061401本一文科保险学91071401本一文科财务管理601081401本一文科法学581091401本一文科工商管理301101401本一文科公共事业管理71111401本一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51121401本一文科汉语国际教育301131401本一文科汉语言文学371141401本一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411151401本一文科会计学411161401本一文科教育技术学(师范)21171401本一文科金融学801181401本一文科人力资源管理121191401本一文科日语41201401本一文科市场营销101211401本一文科思想政治教育(师范)41221401本一文科统计学21231401本一文科物流管理71241401本一文科英语91251401本一文科英语(师范)301261401本一理科财务管理91271401本一理科法学31281401本一理科工商管理41291401本一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101301401本一理科会计学101311401本一理科教育技术学(师范)21321401本一理科金融学281331401本一理科人力资源管理41341401本一理科统计学21351401本一理科物流管理21361401本一理科英语21371401本一理科英语(师范)51381401本一理科安全工程21391401本一理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91401401本一理科材料类31411401本一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61421401本一理科车辆工程1521431401本一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101441401本一理科电子商务71451401本一理科电子信息工程191461401本一理科复合材料与工程31471401本一理科工程管理71481401本一理科工程力学21491401本一理科工业工程41501401本一理科工业设计21511401本一理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31521401本一理科化学工程与工艺31531401本一理科化学类41541401本一理科环保设备工程21551401本一理科环境工程31561401本一理科机械电子工程101571401本一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11581401本一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31591401本一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1601401本一理科交通工程51611401本一理科交通运输51621401本一理科金融数学71631401本一理科金属材料工程161641401本一理科临床医学1381651401本一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861661401本一理科农业电气化31671401本一理科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51681401本一理科软件工程411691401本一理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21701401本一理科生物技术21711401本一理科生物医学工程21721401本一理科食品科学与工程类121731401本一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41741401本一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471751401本一理科通信工程231761401本一理科土木工程211771401本一理科物理学(师范)331781401本一理科物联网工程421791401本一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31801401本一理科信息安全41811401本一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1821401本一理科药学类151831401本一理科医学检验技术1381841401本一理科医学影像学471851401本一理科制药工程51861401本一理科智能科学与技术151871401本一理科智能制造工程151881401本一理科自动化331891647本一理科数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301901796本一理科车辆工程(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301911796本一文科工商管理(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201921796本一理科工商管理(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101931796本一文科英语(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301941796本一文科会计学(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201951796本一理科会计学(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101961796本一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301971796本一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301981796本一文科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201991796本一理科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102001515本一理科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1052011448本二文科市场营销(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602021448本二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602031448本二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602041448本二理科物联网工程(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602051525本二理科物联网工程(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60详情
江苏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020-10-23
江苏大学 2020 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 号),2020 年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一、报名条件对于符合江苏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远大理想及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期间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一)A 类:化学、生物、信息学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数学、物理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二)B 类:化学、生物、信息学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三等奖,或数学、物理其中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说明:A 类考生进档后,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录取到第一专业,详见“录取政策”。二、招生专业及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 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 290 人,待上级部门确定我校 2020 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A 类和 B 类计划),A 类和 B 类考生可报考招生专业如下表。 三、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 年 5 月 10 日-20 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二)提交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1) 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报名条件”中按照要求添加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均需提供。(2) 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其他支撑材料”中按照要求添加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材料。(3) 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4) 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 无需邮寄申请材料,相关获奖证书不得事后补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 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选拔程序(一)面试资格确定(1)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名单于 6 月 10 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进行公示,不另行通知。(2)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 6 月 20 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缴费(60 元/人)。逾期未确认与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3)6 月 25 日-7 月 10 日,确认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二)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 7 月 12 日,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面试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校不进行文化课考试。 (三)确定入选考生(1) 对于面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考核成绩分类别(A 类、B 类)与科类(文科、理科) 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数控制在其招生计划数的 300%以内。考核成绩包括面试成绩和学科竞赛等加分(加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2) 入选考生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各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正式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四)文化课要求(1) 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2) 入选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 BB(含)以上、必测科目须均合格。(五)志愿填报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须于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 或 http://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中填报我校。五、录取政策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根据类别以及其科类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其中,A 类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到第一专业志愿;B 类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加权分同分的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加权分=(高考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加分)×60%+考核成绩×40%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 5 分,物理(或历史)A 加 3 分,物理(或历史)B+加 1 分。考生进档后,若 A 类和 B 类生源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六、有关说明(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理科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吴仲华”班、相应专业的“卓越班”。(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七、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5 月 20 日前 网上报名 6 月 10 日前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6 月 20 日前 确认考试与缴费 6 月 25 日-7 月 10 日 打印准考证 7 月 12 日 面试 7 月 25 日前 入选考生公示 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八、保障机制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二)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 301 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2013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咨询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监督电话:0511-88791010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十一、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 加分值 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 35 分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 30 分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25 分数学、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 15 分 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 10 分 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10 分 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进行加分 每个 A 加 1分 说明:同学科获奖按最高加分值计,不同学科可累计。详情
江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和颁发证书(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学校代码: 10299(国标)、1401(江苏省)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二)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四)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五)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我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查询。(二)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三)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四)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三、报考条件(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高职联合办学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四)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五)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四、录取规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五)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九)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江苏大学2019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六、监督和保证(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传    真:0511-88791785网    址:http://zb.ujs.edu.cn        邮  编:212013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九、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   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高职联合办学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第十三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4)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7)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0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邮  编:212013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江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2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7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高校第41位。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江苏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A类:男子排球、女子足球B类:女子排球C类:男子足球二、招生计划招生项目招生位置计划认定人数备注男子排球二传0-2该项目录取总数不超过6人接应0-2主攻0-2自由人0-2副攻0-2女子排球二传0-2该项目录取总数不超过6人接应0-2主攻0-2副攻0-2女子足球一般队员(前锋、前卫、后卫)0-11 男子足球一般队员(前锋、前卫、后卫)0-10 守门员0-1三、报名条件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收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规定的条件,取得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具有申请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5]2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并在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运会比赛前六名或省年度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的主力队员。注:若生源地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测试合格。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二)邮寄材料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于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用EMS快递寄送至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中学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3.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4.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查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参加测试项目必须与取得高考报名资格项目一致)。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2月28日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通知。(二)缴费2017年3月1日-3月3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考核费用60元/人。(三)打印准考证2017年3月5日-3月8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或俱乐部骑缝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四)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2.报到要求:报到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料必须齐全。经审查合格者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3.测试内容: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实战能力。(五)资格认定与公示1.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名单(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A类项目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以及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分为优秀、合格I类、合格II类三个等级。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并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优秀类:对我校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合格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3.说明:(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2)合格I类和合格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六、日程安排日期工作安排2017年2月20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报名材料2017年2月28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3月1日-3月3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缴费2017年3月5日-3月8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2017年3月11-12日专项测试(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七、监督机制(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二)我校纪委、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80012。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2013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联系电话:0511-88780048传    真:0511-88791785九、有关说明(一)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二)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三)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十、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详情
江苏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1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8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高校第39位。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9年江苏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类别招生项目合格考生类型备注A类男子排球、女子足球合格I类、合格II类、合格III类各类型合格考生文化课要求见“选拔程序”B类女子排球合格II类、合格III类C类   男子足球合格III类二、招生计划招生项目招生位置计划认定人数备注男子排球主攻0-2该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6人自由人0-2接应0-2副攻0-2二传0-2女子排球副攻0-2该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6人主攻0-2二传0-2自由人0-2接应0-2女子足球一般队员0-11该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1人守门员0-1男子足球一般队员0-11该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1人守门员0-1三、报名条件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收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规定的条件,取得当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具有申请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5]2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并在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运会比赛前六名或省年度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的主力队员。注:若生源地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测试合格。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2019年2月22日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报名登录”进入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近期未经PS的照片。(二)提交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上传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3)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等级查询页面”中上传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中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扫描件。(4)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中上传运动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扫描件。(5)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符合报名条件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中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扫描件。(6)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相关人员签字和中学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完成报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属于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名单将于2019年3月2日前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另行通知。(二)缴费2019年3月2日-3月4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考核费用60元/人。(三)准考证打印2019年3月5日-3月6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同时加盖所在中学或俱乐部印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四)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3月10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2)报到要求:报到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料须齐全。审核合格者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3)测试内容:招生项目招生位置测试内容排球接应、主攻、副攻助跑摸高、两人扣防、专位扣球、发球、实战能力二传助跑摸高与多种步伐移动二选一、两人扣防、专项传球、发球、实战能力自由人多种步伐移动、全场防守、接发球、实战能力足球一般队员5×25米折返跑、头顶球射门、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实战能力守门员30米跑、扑球和实战能力(五)确定合格考生(1)学校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建设需求以及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结合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分为合格I类、合格II类、合格III类三个等级。(2)合格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3)各项目的合格人数不超过所在招生项目的计划数,不设替补。(六)文化课要求(1)合格I类: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该类仅限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专项测试中达到要求的A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考生若未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若文化课考试成绩低于国家体育总局统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我校不予录取。(2)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3)合格I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七)有关说明(1)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对候选考生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认定协议书”。(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3)合格II类和合格I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护理学、汉语国际教育、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六、日程安排日期工作安排2019年2月22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9年3月2日前公布资格审核结果2019年3月2日-3月4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缴费2019年3月5日-3月6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9日-3月10日专项测试(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七、监督机制(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二)我校聘请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三)监督电话:0511-88780012。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2013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联系电话:0511-88780048传 真:0511-88791785九、特别说明(一)请考生严格按照日程安排上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二)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三)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四)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十、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江苏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8
????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和颁发证书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    学校代码: 10299(国标)、1401(江苏省)    办学类型:公办全国重点大学    (二)办学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四)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五)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招生网站(http://zb.ujs.edu.cn)查询。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且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浙江、河南省以文化成绩加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其他省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与日语两个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九)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确定的专项测试等级及文化成绩要求,对获得“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满足专业志愿,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到指定专业。    (十)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十一)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十二)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五、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六、收费标准    江苏大学2017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七、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邮  编:212013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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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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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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